一直以来,花园派出所从群众关心的小警情、小求助入手,扎实开展“一家亲”警务实践活动,从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把群众的事“放心上”,把实事“抓手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12月6日,花园派出所主动作为,迅速帮助群众找回电动车。

  12月6日下午6时许,花园派出所值班民警魏官吉接到辖区群众刘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自家楼下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经了解,丢失的是一辆刚买不久,价值1400元的黑色电动自行车。刘女士说:“11月28日,将电动车锁在楼下就再也没有使用过,最近一直开车,今天刚回来发现停在楼下的电动车不见了。”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魏官吉和辅警刘新立刻兵分两路,一方调取小区监控,一方询问小区群众寻求线索。但是经过一番忙碌并没有发现可疑人员和有价值监控录像。民警再次向刘女士确认当天的情况,刘女士称其当天怕堵车,骑电动车接的孩子,具体情况已记不清楚。民警不顾天色已晚,迅速赶到了刘女士孩子学校附近调查情况,由于时间较长,保安与附近商铺老板对此也没有印象。

  没有记得车辆的去向,只能采取“土办法”和“笨办法”寻找失踪的电动车,民警调取了11月28号当天刘女士接孩子的监控,经过一个小时的比对寻找,终于发现了有价值的线索。经查看监控,原来刘女士骑电动车接到孩子后,乘坐孩子同学家长的车一起回了家,将电动车放在了幼儿园门口,该电动车确系刘女士所丢车辆,且车辆并未落锁。刘女士回家之后将电动车的事抛之脑后,事后刘女士对自己粗心导致的乌龙事件非常后悔,也被花园派出所民辅警履职尽责的行为深深感动,表示由衷感谢。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驾驶车辆外出时,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覆盖的范围。只要离车,切记上锁,只有强化了自我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通讯员:魏官吉 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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