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入住,让缴纳物业费,合理吗?
莱芜区住建局、莱芜区发改局答复:按照相关规定,房屋空置不满6个月的要全额交纳物业费,根据莱芜发改办字[2020]79号《关于公布莱芜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和有关问题的通知》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普通住宅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60%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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