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疾控中心提醒您:

       按照国家新冠疫苗接种规定,请接种灭活疫苗(二剂次)第一剂次已满21天、接种重组蛋白疫苗(三剂次)第一剂次已满28天的市民朋友,务必于6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接种的门诊接种第二剂次疫苗。
      6月30日后,接种重点将转向未接种第一剂次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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